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采购单位)现开展2025-2026年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技术指导服务供应商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以及《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档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广东省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工作方案(2025-2027年)》等相关要求,为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一)协助开展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分类设施(转运站、分拣中心、填埋场及各类垃圾处理厂等)运行管理工作调研,为相关政策制订提供技术服务和专业支撑。
(二)对全市7个县(区)城区12个街道61个墟镇开展垃圾分类和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全年合计抽查不少于1080个产生源单位,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各不少于180个点位,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各不少于120个点位,每季度反馈调研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跟踪落实情况。为鹤山市及其他县级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提供现场技术指导。
(三)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生活垃圾产生源单位管理责任人等不同群体,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全年不少于4场),并按要求做好培训主题策划、课程安排、师资邀请、课件设计制作、场地布置等工作。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采取总价包干方式(包括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执行。
三、评审方式
采用公开的方式发布采购要约,由采购单位从响应的机构中,根据项目综合评分标准(详见项目采购评分办法),组织评审确定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服务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文件。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含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2.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制作日期前10天内的“信用中国”截图信息等。
3.服务内容方案。按本公告要求自行设计格式编制服务内容方案并装订,一式三份。
4.其他材料(参照项目采购评分办法相关要求提供)。
(二)响应文件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响应文件请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至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科(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 83 号住建厦 7 楼,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750-3835602),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附件:2025-2026年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技术指导服务项目采购评分办法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2025-2026年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
技术指导服务项目采购评分办法
说明:
1.评分:取评分人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评定得分(小数点后取两位数值);
2.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3.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名次,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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