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采购单位)现开展2026年江门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总队培育发展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6年江门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总队培育发展服务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培育发展对象:江门市城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会城街道)、全市4个中心镇试点(蓬江区棠下镇、新会区崖门镇、鹤山市共和镇、开平市水口镇)居民。
(四)服务内容
1.每月在物业小区或开放式社区开展1场“绿色班车·小区回收站”可回收物回收专项活动,全年共12场。
2.设计江门市垃圾分类科普研学线路,每2个月组织策划开展1场垃圾分类研学活动,全年共6场,每场人数不少于50人。
3.组织青少年学生及亲子家庭,每月开展1场环境美化行动、校园旧物回收、社区资源再生利用等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主题亲子活动,全年共12场,每场人数不少于50人。
4.在春节(废弃年花年桔回收)、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中秋节(月饼盒回收)等重要活动节日,协同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分队组织开展全市性宣传活动,全年共3场。
5.依托江门志愿服务平台,做好上述33场活动的线上发布、招募及服务登记,带动更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参与人次超2000人次,活动总时长达150小时。
(五)服务成果要求
1.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交书面汇报。
2.每次活动通过“江门城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主流媒体等进行多维度宣传,展示活动成效,扩大社会知晓率与影响力。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采取总价包干方式(包括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执行。
三、评审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由采购单位根据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对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取一家作为中选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二)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文件。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含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2.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制作日期前10天内的“信用中国”截图信息等。
3.服务内容方案。按本公告要求自行设计格式编制服务内容方案并装订,一式三份。
4.其他材料(参照项目采购评分办法相关要求提供)。
(二)响应文件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响应文件请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至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科(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7楼,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750-3835602),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附件:2026年江门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总队培育发展服务采购评分办法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2026年江门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总队培育发展服务采购评分办法
说明:
1.评分:取评分人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评定得分;
2.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3.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名次,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候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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