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称《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为确保市政府规章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相适应、与《法典》规定相一致,我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照《法典》修订并起草了《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或建议,可于6月3日至7月3日期间通过传真、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们书面反馈,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景观管理科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35652
电子邮箱:jmscgjsrjgglk@jiangmen.gov.cn
附件:1.《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2.《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前后对照稿
3.《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前后对照表
4.《江门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说明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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