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采购单位)现开展江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子系统(一期)项目开发技术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子系统(一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入运维期。
(三)服务内容:
1.系统部署服务:在江门市政务云环境部署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地市标准版(桥梁、隧道专项),实现各专项设施档案管理、监测方案应用、设备管理、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分析、报警处置、预警联动处置、运行监测报告、算法管理及GIS一张图等全部标准版功能模块。
2.监测预警设备采购与布设:针对江门市4座车行涵隧(建设二路~迎宾大道车行隧道、南车路~深茂铁路车行涵洞、南堤路~美华东路车行涵洞、南堤中路~飞马大桥车行涵洞)开展监测预警设备布设,主要硬件设备包括:液位传感器(实时监测涵隧内水位变化)、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涵隧内积水情况及现场画面)、LED显示屏(实时显示涵隧内涝情况及通行指引)、涵隧指示灯(根据积水情况自动切换红绿指示状态)、高音喇叭(积水超标时可触发报警),以及数据采集模块、电源及物联设备控制柜等配套设备(详见附件2)。配合做好南车路~深茂铁路车行涵洞涉铁桥隧监测设备安装施工的前期协调沟通工作,推进涉铁桥隧监测布设方案取得与铁路部门同意。同步完成供电电缆、控制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及现场集成联调,确保监测预警设备与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地市标准版(隧道专项)的数据连通和协同联动。
3.物联采集接口:通过部署监测传感器、报警系统、数据采集设备、通讯设备等相关硬件设备,并进行接口集成的开发、部署。实现4座车行涵隧水位监测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预警、报警,并可传输数据至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地市标准版(隧道专项)。开展涵隧监测设备协议解析开发、设备接入配置和联调等工作。
4.数据库建设:建立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地市标准版(桥梁、隧道专项)综合数据库,涵盖基础信息库(桥梁、隧道两大专项设施档案、设备台账、权属信息等)、监测数据库(水位及各专项实时监测数据及历史数据)、业务数据库(报警记录、预警事件、处置工单等)、分析数据库(风险评估、趋势分析、统计报告等)及空间数据库(两大专项设施GIS图层),实现监测数据的统一存储与规范化管理,并同步完成桥梁、隧道等专项基础数据的采集、清洗与初始化入库。
5.系统业务运营服务:完成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地市标准版(桥梁、隧道专项)在政务云的全流程部署实施,包括部署资源评估与申请、网络安全策略申请与配置、软件系统云平台部署、系统功能测试、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方案初始化、监测数据三级阈值分析与制定、现场勘察配合、外部系统对接。同步完成江门市4座车行涵隧的数据采集、清洗、标准化入库。
6.第三方上线测评服务:由我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开展第三方测评工作,出具正式上线测评报告。服务商需配合完成测评问题整改,本项相关费用统一在本项目总预算中列支。
7.基础设施服务:提供1套按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信创)要求,采购东方通Tongweb V8.0应用服务器中间件软件授权1套及配套部署适配服务,提供原厂3年免费升级及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8.使用培训服务:针对系统使用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提供配套PPT教材和完整使用手册,组织不少于3次集中培训,并提供长期线上答疑服务。
9.系统运维服务:自平台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包含日常巡检、系统补丁更新、故障排查处置、数据链路保障等内容,要求7×24小时技术支持,一般故障4小时内远程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现场处置,并每月1次远程巡检,每季度1次现场巡检,每年出具年度运维报告。
(四)交付成果要求
全套部署文档、接口文档、需求说明书、操作手册、培训资料;各系统对接验收确认单、数据对接测试报告;基于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地市标准版(桥梁、隧道专项)实现全功能稳定上线运行,省、市两级数据同步链路常态化可用。
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项目费用是完成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的全包价,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采取总价包干方式(包括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其中:硬件与集成施工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拾玖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591,450.00),软件部署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伍佰伍拾元整(¥358,550.00)。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服务商承担。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执行。
三、评审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由采购单位根据评分办法(详见附件)对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取一家作为中选供应商。
四、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若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授权的,其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成员的同类项目业绩可合并计算,但同一业绩不得重复计分;人员资质按联合体各成员分别计算后汇总,但同一人员不得在联合体不同成员中重复计分;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各方分工。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文件。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含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2.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制作日期前10天内的“信用中国”截图信息等。
3.服务内容方案。按本公告要求自行设计格式编制服务内容方案并装订,一式三份。
4.其他材料(参照项目采购评分办法相关要求提供)。
(二)响应文件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服务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响应文件请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至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化城管科(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8楼,联系人:谭先生,电话:0750-3835650),逾期视为放弃响应。
附件:1.江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子系统(一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评分办法
2.江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子系统(一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监测预警设备清单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
江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子系统(一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评分办法
说明:
1.取各评审人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服务商最终得分;
2.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服务商,第二名为第二候选服务商,以此类推;
3.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名次,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候选服务商。
附件2:
江门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子系统(一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监测预警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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