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8〕120号
各市(区)财政局,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追加下达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358号),现由省财政一次性追加下达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共26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请各市(区)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单位。各市(区)、各学校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市(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市(区)参照省做法,将全市(区)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市(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广东省追加安排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情况表
2.广东省追加安排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明细表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