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18〕30号
各市(区)财政局,江门市水务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41号)精神,现将2018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文后尽快将资金下达给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本次下达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财农〔2005〕161号)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安排给市直单位的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请按附表所示列入2018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18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安排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处),各市(区)水务主管部门。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