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纲要”),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制度建设、“放管服”改革、法治宣传等方面整体取得积极进展,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持续推进“两个纲要”总体目标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
江门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局党组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将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彰显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局党组书记李文聪同志带头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担任江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坚决将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以“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两个纲要”关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认真对照“两个纲要”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扎实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扶持撬动效应,全市新增和调整优化结构统筹安排超10亿元,落实我市“1+N”系列政策资金,支持做好“双统筹”工作。二是建立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资金统筹机制,推动“全市一盘棋”发展,集中力量办大事。三是全方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为纳税人减轻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依法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在全市率先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制定《江门市财政局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及配套文件。二是扎实做好财政部门“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三是切实做好省级财政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承接落实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四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增强监管效能。
(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依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江门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支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实施紧急采购措施,建立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切实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应急防控物资及时到位。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严守法定程序,严格审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抗疫时期局应急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局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三是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江门市作为广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六个试点地市之一,已顺利上线。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财政权力制约监督。
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报告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工作。制定《江门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流程》及说明,强化决策法治化的刚性约束。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印发《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常年不间断外聘专业律师担任本机关法律顾问,并在法制机构配备一名公职律师,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环节前置,让法律顾问充分参与到财政管理、决策、执法等具体工作中来,依靠法律“撑腰”,运用法律为财政工作“保驾护航”。
(四)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涉访纠纷。
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配齐现场执法设备,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将内部控制建设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举措,聘请第三方机构全面梳理财政内部业务框架,制定全业务流程,形成财政核心业务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依法妥善办理涉法涉访案件。2020年,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依法及时有效纠正行政机关不当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
(五)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财政法治干部队伍,持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法治专题讲座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举办两期《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通过线下+线上直播方式向全市财政干部职工宣讲民法典。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台账,不定期进行学法培训和考核,截至2020年11月,局机关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76人(其中局领导6人),占局机关在编人数97.44%。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2020年举办三期法治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考试。
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普法责任制机制。及时更新、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学法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原则,把民法典等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落实到局内职能科室,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普及各项财政法律制度,重点学习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税法律制度,全力推动“法治+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活动,更为直观地认识法院庭审活动,感受法治的神圣尊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健全疫情保障机制,营造依法防疫的法治氛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江门市财政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统筹推进财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在局门户网站、LED屏发布防疫相关法律法规、视频作品;利用局食堂、停车场、仓库等公共场所张贴防疫法律知识海报;利用微信工作平台及时转发疫情防控普法资料,指导各市(区)财政局开展普法宣传。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江门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重要领域的财政制度建设工作仍需加大推进力度;依法加强和改善财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的方式和效果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开启之年,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做好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江门市财政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财政工作的能力,为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提供坚强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