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法〔2021〕2号 签发人:李文聪
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求,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机关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77人(其中局领导6人),占局机关在编人数97.47%;专职法治工作人员3名(含公职律师1名);聘请法律顾问2名。
二、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事项30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确认5项。2020年,我局对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开展行政检查,共检查35个单位;发生行政许可事项2项,发出“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2张;办理行政确认10宗;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事项。
2020年,我局在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过程中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宗,经省财政厅复议审查后维持我局处理决定,该案件未引起行政诉讼。除该案件外,我局其他行政执法活动均未收到当事人投诉,未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通过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江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示我局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和监督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和考核,建立行政执法证使用台账,提高执法人员程序意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加强执法结果公开。在局官网主页设立公示专栏,重点动态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江门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江门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音频记录事项清单》,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开展执法设备需求调研,根据各科室执法实际配齐现场执法设备,确保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执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用语,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的通知》至各市(区)财政部门。四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认真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归档完备。
(三)全面推行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常年不间断外聘专业律师担任本机关法律顾问,并在财政法制机构配备一名公职律师,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前置,让法律顾问充分参与到财政管理、决策、执法等具体工作中。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时,充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并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把关,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成效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形成的音像记录资料仍较少,记载过程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财政执法监管覆盖面还不够全面。2021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不断提高我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水平,强化执法人员信息化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财政厅,市司法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