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法〔2021〕4号
本局各科室:
《江门市财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业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要求,并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江财法〔2020〕1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印发
江门市财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