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法〔2024〕5号 签发人:王远林
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江门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江门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密围绕市委“1+6+3”工作安排,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财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主题研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辅导资料,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江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不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涉访涉法涉诉案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三是在财政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全市财政法治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要求,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领域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实施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江门市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全面贯彻落实财政省直管县改革,逐步统一规范市与区财政收入划分,全力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均衡区域间财力配置,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保障新增财力下沉基层,促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迅速制定《江门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全市全面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深度融合绩效预算,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安排机制,增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能力。三是持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在上年完成修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联合各部门完成12个领域34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或制定,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四是谋划推动财政“补改投”改革。按照省的工作部署,结合江门实际,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研究选取部分经营性领域和准公益性领域项目实行“补改投”改革。五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项目事前绩效评估,2024年,市本级完成事前绩效评估项目24个,涉及项目总投资7.41亿元,核减金额1.79亿元,核减率为24.18%。有序开展交通领域全过程成本预算绩效评审工作试点,在推进交通领域控本增效的同时,探索我市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开展方式和具体路径;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审核,强化“成本效益”绩效管理理念,确保成本、效益和质量相匹配。六是探索推进带量集中采购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领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发挥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推动政府采购领域降本增效。
(三)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对涉及财政职能的事项进行梳理,稳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形成失效文件目录清单。按计划编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决策法治化的刚性约束。二是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制度。对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规范执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按要求报送涉企乱罚款问题阶段性整治工作情况、涉企罚款职权事项清单目录和案件目录,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规范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积极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的通知》至各县(市、区)财政局,统一财政执法尺度。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江门市财政局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局法制部门制发《2024年度江门市财政局学法计划》,将预算法、会计法等作为2024年普法工作重点,列入2024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以财政干部全员法治素养提升为目标,积极组织参与2024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及格率均达100%,依托“财学”“法治教育网”等线上平台开展日常学法,通过现场+互联网直播方式举办三期财政法治讲座。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及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财学平台”执法专题培训,指导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动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培训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队伍的首轮全员轮训。二是全面落实财政法治宣传职责。将普法宣传融入财政日常工作,在机关活动区设置普法阅览室、宣传区,在服务窗口、业务办理休息区设置普法书架、展架,增添法治元素;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一楼大堂LED屏、楼梯走廊等局内公共场所开展普法宣传,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活动进乡村,营造生动活泼普法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江门市财政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普法工作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群众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针对特定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活动,拓宽和深化财政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政府采购监督力量不足,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统筹,选优配强专业力量,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下一步,江门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市委“1+6+3”工作安排,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全局一盘棋”的大局观和“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江门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促进财政主责主业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
(联系人:范斌,联系电话:350859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