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398892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监督科(收)
邮 编:529000
电子邮箱:jmszsjzdjdk@jiangmen.gov.cn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0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江门市财政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有行政许可事项2项(已纳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1、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2、台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我局2019年度行政许可(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申请数量为2宗,其中:受理并予许可1宗、不予受理1宗。
(二)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规范,依法受理申请和规范审查,无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条件或办理环节的情况。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已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目录内容一致。我局积极运用江门市财政局网上服务窗口、政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期限、审批标准、申请材料等信息,在网上服务窗口可以随时查询整个办理过程和结果。
(四)监督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1〕4号)的规定,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开展监管,要求被许可人在每年5月31日之前,向我局报备上年度临时执业业务报告表。2019年,我局按时完成了对被许可人2018年度临时执业业务活动的报备管理工作。
(五)实施效果情况
我局能按要求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按时完成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编制和发布。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求,编制制作和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办事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深化改革要求、应用实施反馈等情况及时修订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标准。通过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编制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提高实施效果;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100%,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0次,将承诺的办结时限由20工作日压减到5工作日,大大地提高了办理效率;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高,没有出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对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活动的监管很难到位。“港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台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是2012年省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审批对象是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批准的临时执业地点是广东省。由于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向我局申领了临时执业许可证后,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执业;加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台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事后对其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较难到位。例如:2015年,香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向我局申请办理临时执业,我局依法出具了批准文件,向其核发了临时执业许可证,但该事务所向我局报备的临时执业业务报告反映:2015至2018年都没有在我市执业,2015和2016年在佛山市执业、2017年在东莞市执业、2018年没有在中国境内执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对所批准的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的报备管理工作;采取约谈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和境内相关机构、现场走访等形式监督检查临时执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