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采购函〔2020〕54号
投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法定代表人:黎志嵘 ,联系电话:07503288018
委托代理人:李婷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西9号
被投诉人: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粤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3幢208
投诉人对“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合作银行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M2020-BJY019)的投诉,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20年7月14日受理并进行了审查。
一、审查情况
经查,本项目是由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下称“采购人”)委托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合作银行,由银行投入资金进行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因此本项目的投诉不属于财政部门的管辖范畴。
综上,本局认为: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