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采购函〔2021〕2号
投诉人:广州瑞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67号澳柏大道701A区
被投诉人: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
相关供应商:珠海起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唐淇路9号旭日湾花园40栋5单元104房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项目“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血药浓度监测仪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FEGD-CT20946_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提出了质疑,因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进行审查,于2020年11月13日受理该投诉,现办理终结。
一、投诉事项及请求
投诉人诉称:原挂网中立技术参数被中止更改为日本岛津的独家单一参数,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包括本国产品。
投诉人请求:重新挂网更改为原中立的技术要求参数,或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每条带“★”和“▲”的参数列举符合要求的三家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合法参标品牌和机型。
二、审查情况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经依法调查,本项目已于2021年1月5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显示为废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已作废标处理,项目终止,因此投诉事项所依据的事实依据已不存在。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综上,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