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机关依法对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采购中文纸质图书项目(项目编号:07-05-04A-2023-D-E08997,预算金额250万元)进行监督检查,查明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查明情况
该项目属于服务项目,采购标的为纸质图书供应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确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经查,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共 8 名, 其中包括中标供应商广东玉兰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内 4 名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用了货物类项目的模板,响应该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存在明显错误。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之规定,上述4名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项目属性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你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规定。经查,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以上事实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公告等证据证实。
二、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三)项、第七十九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作出以下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 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将整改情况说明报告本机关。
联系人:梁宛蓉
联系电话:3501936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玉兰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