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采购函〔2017〕67号
投诉人:深圳市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述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1355号众冠大厦10层
电话:0755-82430806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22539149@qq.com 传真: 0755-82430806
委托代理人姓名:李光武 职业:经理
住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1355号众冠大厦10层
被投诉人: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跃永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电话: 0750-3527836 邮编: 529000
传真: 0750-3552836
本机关对投诉人深圳市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提起的“广东省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M2017-C020)”,已依法调查终结。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存在不合理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处理决定如下:
责令依法依规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财政厅、江门市法制局、江门市监察局、广东省江门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