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采购函〔2018〕87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苍穹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29号1幢8层
被投诉人1: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人:胡亦邦
地址:江门市建业街33号
被投诉人2: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跃永
地址:江门市西园里下一号102
投诉人于2018年9月6日对“江门市市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服务(第二期)包组B项目(项目编号:440700-201807-111001-0002)”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该项投诉,现已依法调查终结,查明情况如下:
投诉人认为中标供应商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同属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杜庆娥也担任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董事,两个公司存在共同控股、管理关系,相关投标无效。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认真审阅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依法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供应商调取并查阅了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约谈了相关供应商,查明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同属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运作,未发现有串通投标的情形。
本机关认为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实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财政厅,江门市监察委员会、江门市法制局,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