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领域项目加快落地实施,江门财政通过强化制度、审核、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省、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保障资金提质增效。
一、强化制度监管。严格落实省级“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典型镇培育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印发市级“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和政府采购管理负面清单,加强对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指导,其中政府采购管理负面清单明晰了45类禁止性事项共158条具体条款。市、县两级财政均设立“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资金账户,对典型镇培育资金、考核奖励资金等重点任务领域资金6.57亿元实行专户管理、单独调拨,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时动态跟踪,实现资金安全高效流转,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审核督导。制定2024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合规管理指导工作计划,同时,建立健全局内专班工作机制,派出专人参加市合规指导组工作,并主动参与市合规指导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指导、发函提醒等方式,提高督导效果。同时,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工作督导,重点聚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村上级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督促县(市、区)做好有关工作,加快相关资金支出。
三、强化绩效把关。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县联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保障任务,加强上级政策研究分析,找准项目与政策对接点。主动谋划储备项目,运用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把关机制和市县两级“大刀队”绩效评估机制,共同做好项目策划、研究、审核,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研究落实项目资金来源,优先将有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具有“打粮食、增效益”的项目纳入支持范围。1-11月,市本级完成27个重点领域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核减1.98亿元,核减率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