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立足江门产业发展实际,近期,研究出台《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以支持高新、科技企业成长为主线,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和容错机制,着力破解政府投资基金“不敢投、不愿投”难点痛点,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容错机制,细化分类容错条款
立足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运作规律,坚持科学审慎原则,市财政局综合研判各品类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偏好、风险特征,对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种子及天使直投三类基金,明确总体容亏比例上限分别为20%、50%和100%,建立分级分类容亏阶梯,摒弃以单一项目投资损失作为追责依据的管理方式,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为大胆资本营造敢投、愿投的制度环境,助力江门产业发展壮大。
二、聚焦生命周期,构建本土化绩效评价体系
为扭转“以单个项目、单一年度盈亏论英雄”的传统评价导向,引导政府投资基金把资金精准投向有潜力、有前景的高新科技企业,实施按直投资金投资的全生命周期开展考核。围绕基金政策目标、经济效益、创新引领等核心维度,加紧构建符合江门实际的本土化绩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基金后续出资、管理费支付及让利机制紧密挂钩,同步完善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清单,为耐心资本参与江门科创等重点领域投资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三、立足底线原则,统筹风险容忍与国资安全
积极探索统筹风险容忍与国资安全的有效路径,切实筑牢国资安全防线。一是聚焦政府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核心,明确刚性红线“三个严禁”,即严禁地方政府通过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方式出资;严禁出现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承诺最低收益等可能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行为;严禁强制要求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出资或垫资,切实堵住违规出资风险漏洞。二是规范基金业绩奖励管理,明确基金管理人的超额收益让渡比例,细化奖励幅度相关表述,切实防范基金管理人为追求超额收益盲目投资高风险高回报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坚决守住国资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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