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恩平市财政局通过强化组织管理,完善制度约束,加强资金监管,有效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落实“脱真贫、真脱贫”,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015-2017年6月底,到位扶贫资金共8,967万元,已拨付扶贫资金5,837万元,专项用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救助扶贫等扶贫项目,大大改善了贫困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生活保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一、压责任,确保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明晰。为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拨付与监管职能,坚持将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列入财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负责人重点抓”责任体系和“定期研究、定期督办、定期检查”的职责履行的体制机制。
二、立规矩,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先后印发《恩平市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恩平市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恩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明确财政扶贫项目具体方向、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用途、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全过程制度约束。
三、强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全程监控。严格执行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上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明确的资金使用要求,对各类扶贫专项资金从设立、申请、审核、分配、拨付、监管等各个工作环节加强管理。如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所在村委会收集申报、镇(街)及恩平市扶贫办审核公示、国库集中支付审核拨付的程序办理,通过严抓狠管确保资金安全。同时,结合年度财政监督工作,将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财政联动检查工作范围,狠抓资金使用绩效。此外,还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审计、纪检监察、发改等部门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现场核查,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挪用、滞留或转移、侵占资金等行为。
一、压责任,确保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明晰。为切实履行好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拨付与监管职能,坚持将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列入财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负责人重点抓”责任体系和“定期研究、定期督办、定期检查”的职责履行的体制机制。
二、立规矩,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先后印发《恩平市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恩平市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恩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明确财政扶贫项目具体方向、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用途、申报实施、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全过程制度约束。
三、强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全程监控。严格执行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上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明确的资金使用要求,对各类扶贫专项资金从设立、申请、审核、分配、拨付、监管等各个工作环节加强管理。如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所在村委会收集申报、镇(街)及恩平市扶贫办审核公示、国库集中支付审核拨付的程序办理,通过严抓狠管确保资金安全。同时,结合年度财政监督工作,将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财政联动检查工作范围,狠抓资金使用绩效。此外,还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审计、纪检监察、发改等部门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现场核查,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挪用、滞留或转移、侵占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