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办函〔2020〕11号(A)
张国成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放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供市民错时停车的建议》(第6052号)收悉,经综合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将我市智慧停车项目提上了议事日程,把“小泊位、大民生”作为提高城市管理形象、提高交通通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的一项民生工程。近年,借鉴先行城市的经验,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江门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智慧停车工作方案》),按照“先现有后扩张,先市区后全市,先路边后单位,先单位后小区,先试点后推广,先单一后综合”的总体思路,通过优化停车资源、开发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分阶段实施智慧停车管理。其中,利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停车资源实行错时共享是《智慧停车工作方案》中缓解市区停车难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实践。我们赞同张代表提出的《关于开放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供市民错时停车的建议》。
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停车资源对市民开放共享情况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市智慧停车建设工作于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启动,经过2019年一年时间的推进,已完成了“江门停车”APP、智慧停车运营综合平台、停车场人员进出人脸识别及车辆验证核对系统的开发、联网、联调及功能完善。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方法,目前已接入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供市民错时使用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有5个共149个停车位(分别为:市政府北门停车场44个车位、市财政局停车场30个车位、市博物馆停车场13个车位、市交通运输局停车场30个车位、市汽运集团公司停车场32个车位),由市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包月有偿使用方式对外错时提供给市民使用(工作日晚上6:30时至次日上午7:30时,非工作日全天),停车收费标准为100元/月/辆。
暂未接入智慧停车引导系统但对外有偿提供给市民使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有7个共1,781个停车位(分别为:市中心医院570个车位、市五邑中医院500个车位、市人民医院176个车位、市妇幼保健院250个车位、市第三人民医院150个车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停车场35个车位、市体育场馆中心停车场100个车位),停车收费按照物价标准执行;暂时免费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有4个共311个停车位(分别为:江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停车场47个车位、市青少年宫停车场150个车位、市口腔医院停车场79个车位、市图书馆停车场35个车位)。
综上所述,现对市民开放使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有16个共2,241个停车位。
(二)“江门停车”APP是市政府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车位利用率,由江门市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的智慧停车引导系统。截至目前,我市市区已完成36条路段3145个路内泊位及9个停车场1379个泊位的升级改造,可实现咪表刷卡、“江门停车”APP或微信公众号支付停车费。升级泊位均安装地磁感应装置,可自动感应车辆的进出时间。车主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或微信公众号,输入泊位编号,登记及缴纳停车费。用户可自行结束订单,可以实名认证,保护车辆隐私,付费后可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目前,“江门停车”APP服务车主用户超过6万户,
二、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挖掘资源,扩展服务网点,进一步提高市区车位利用率,为我市解决停车难问题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增强市民共建、共献、共享停车资源的获得感。
一是按照《智慧停车工作方案》要求,将可计划实施对外错时共享停车位的11家机关事业单位约800个停车位、市属国有企业停车场9个约1,400 个车位(含新会汽车总站和鹤山汽车总站的停车场)分期、分批上线接入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供市民使用,缓解我市公共停车场地匮乏、停车难的问题。
二是继续推进路内泊位升级工作。市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今年8 月30 日前完成路内泊位升级2,500 个,范围涵盖甘化路、炮台路、港口二路、天河东路、建业街、美景街、丰华路、乐福路、乐美路、丰盛路、天长路、潮江路、白石大道、迎宾大道、珠江帝景湾、天沙一路、五福一、二、三、四街等市区主要路段。目前,上述范围的2,500 个路内泊位升级工作已向市道路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待审批后实施。
三是根据市民停车的需求情况,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有关停车场使用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停车场错时对外服务的时段,开放时间计划调整为工作日晚上6:15时至次日上午8:15时。
四是继续完善智慧停车引导系统,升级停车位预约平台功能,实现在“江门停车”APP或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停车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外错时共享的停车位)闲置情况,通过停车位预约方式满足周边市民群众的停车需求。
(二)建立个人诚信系统,对违章停车、逃避缴费的车主分别采取年审提示、媒体曝光、官方公布、列为不诚信车主、限制使用“江门停车”系统和我市制定的相关便民自助服务等方式予以惩戒。形成“一次违规,处处受限”的管理网,引导车主养成泊位停车和停车交费的文明停车良好习惯。
(三)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新闻宣传、专题报道等形式,宣传报道解决停车难问题的相关政策措施、利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停车位对外错时共享情况,让市民群众广泛知悉我市智慧停车项目建设的政策和进展情况,缓解旧城区停车难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停车位实行错时共享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任桂鸿
联系电话:35017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