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江门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含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基础工作情况,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上一年度监督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考核方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次数、金额和信息发布等进行定量考核,对采购质量、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进行定性综合考评。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考核情况看,江门采购中心依法履行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职能,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较好地完成集中采购任务,开展采购活动及项目执行流程较为规范,注重廉政风险防范,服务质量较好,对于上一年度监督考核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配合财政部门持续推进带量集中采购和异地评标相关工作,并主动承接市内重大项目。但在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六、考核结果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年度综合考核评分为89分,考核结果为良好。
江门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