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要求
(一)市直各单位。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通过外网使用IE、Firefox(火狐)、360极速模式等主流浏览器登录“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财政统一报表模块)”(https://czbb.czt.gd.gov.cn:9797/)编报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于2025年5月6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汇总,并在“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财政统一报表模块)”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内控报告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当做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组织工作,于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财政统一报表模块)”(https:// czbb.czt.gd.gov.cn:9797/)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内控报告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按照内控报告树形结构组织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各部门、单位如需进行树形结构调整,应当填写《单位树形变动申请表》(详见附件2)报市财政局。严禁通过随意删除树形结构节点来回避提交内部控制报告。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应报尽报”。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原则上凡是报送决算报告的行政事业单位均应报送内控报告,未编制决算报告但属于内控报告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也应报送内控报告。2024年新组建部门、职能整体划转不再保留的部门不编报2024年度内控报告;涉及部分职能划转的部门正常编报内控报告。
(二)强化审核检查,提升报告质量。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市直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级组织实施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市财政局将采用大模型审核工具对单位上报的报告及佐证材料真实性进行全覆盖检查,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本地区(部门)内控报告进行全量审核,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控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现场检查,提高审核质效,提升编报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做好内控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协调一致。
(三)强化分析应用,健全内控体系。一是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当总结内控报告应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积极报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内控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二是各单位应当针对内控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认真总结经验,报送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报送情况及案例质量是评价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指标,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案例征集及报送工作。案例样式详见附件3。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市属的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公立医院的案例征集工作,择优将不少于2篇优秀案例纳入《2024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以下简称《汇总报告》)中进行报送;其他市直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所管理单位的案例征集工作,并纳入《汇总报告》中进行报送;各县(市、区)财政局应按单位类别(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开展本地区案例征集工作,择优将不少于6篇优秀案例纳入《汇总报告》中进行报送(原则上6种类别均应覆盖)。加盖公章的案例材料上传至财政统一报表模块“封面代码”的“签章扫描件报送”处。
市财政局将对各部门、各地区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综合考虑案例质量、可借鉴性等因素,择优向省财政厅进行报送。
(五)综合总结评价,通报编报结果。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及单位应严格按照报送时间要求和系统填报格式要求做好内控报告编报,市财政局将通过查阅佐证材料附件、现场查看、调研访谈等方式,组织开展审核工作,并对编报质量差、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单位进行通报。市财政局将适时开展市直部门及单位、各县(市、区)内控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结合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年度内控报告编报情况,对标财政部、省财政厅做法,对市直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2024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请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
三、其他事项
(一)培训指导。市财政局将组织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培训,对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相关要求进行重点讲解,培训视频将上传至“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供大家学习。市财政局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提供实时指导(上年度内控编报咨询工作群仍然有效;市直部门粤政易群二维码详见附件4,二维码有效期至4月17日)。
(二)联系方式。为做好沟通联络工作,请市直各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附件5)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电子邮箱(或通过粤政易反馈至市财政局-会计科-施海平、李娇梅)。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智能运维和智能运维热线。
市财政局会计科:0750-3501713、3501622、3501733。
智能运维热线:020-88696567。
电子邮箱:jmsczjkjk@jiangmen.gov.cn。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2.单位树形变动申请表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案例样式
4.粤政易江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群二维码
5.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市直单位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
江门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