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江函〔2025〕2号
广东佳信经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25〕31号)的有关要求,你单位为2025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对象,由江门市财政局负责开展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选取你单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报告实施检查,必要时可延伸。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方面情况,重点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二、检查的组织实施
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5年8月26日。请你单位按照上述检查要求,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内容,查找和改进存在的缺陷、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撰写自查报告,做好查前各项准备工作,于检查组进点检查前提交自查报告(末页加盖公章,其他页加盖骑缝章)。有关自查情况将作为后续检查的重要参考内容之一。
(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5年9月初至10月底,具体进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你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一是及时、全面地向检查人员提供检查需要的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二是按检查组要求及时派员参加检查组召集的会议,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和抵制正常的检查工作;三是指定专人统筹协调检查事宜,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结合你单位的自查情况,对你单位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报告进行重点核查。检查期间,检查组及检查人员需要查阅、记录、复印你单位的有关制度、业务报告、工作底稿、会计账簿及其他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和问题向你单位负责人、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人员进行询问,你单位应予以配合。
三、检查组的纪律要求
检查期间,检查组及检查人员将自觉接受你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有效保证检查工作的独立性,维护执业质量检查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请你单位按照检查通知及《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附件1)的要求对检查组实行监督。现场检查结束后,请你单位填写《财政检查投诉建议反馈情况表》(附件2)邮寄至江门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发现检查人员有违反检查纪律的行为,可向市财政局实名举报,举报电话:3501726,举报邮箱:jmsczjjdjck@jiangmen.gov.cn。
以上要求,请你单位抓紧落实。江门市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陈一星,3507039;叶苗青,3501725。江门市财政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中路21-23号。
附件:1.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2.财政检查投诉建议反馈情况表
委托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8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