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财政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江财法〔2018〕34号 签发人:梁润方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江门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新发展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的目标,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规范化水平,切实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江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江府依法办函〔2018〕15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夯实法治财政工作基础。
我局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对法治政府、法治财政重要性的认识,把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147号)文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和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制定规划、明确责任、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形成良好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格局。同时,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自觉把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作为从事财政管理行为的基本依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法治财政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是建设法治财政的内在和迫切需要。我局坚持把法治的理念贯穿于各项财政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管理,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依法抓好收支主业,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依照预算法等规范组织收入工作,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9.87亿元,增长10.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75亿元,同比增长8.2%。同时,坚持依法理财、用财有规,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教育、农业、科技、民生等方面的支出,全年全市民生预计投入254.51亿元,有效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法治江门建设,我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落实法治方面的经费保障工作,促进司法行政部门发挥法制宣传、依法治市等方面的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8年,市财政共安排相关经费共1130万元,有力推动了普法宣传进城乡社区,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支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开展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完善市与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等改革工作,积极构建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制。为降低企业成本、支持现有平台和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和兑现人才政策等方面,有力地支持和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财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在作出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实际工作中,推行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和经过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的制度,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项目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制审核制度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进财政管理的透明化。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落实财政政策、预决算、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并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断完善向人大预、决算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实现“预算内容全覆盖、预算过程全监督”,落实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坚持落实局长接访日制度,做好群众来访来电的办理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积极配合省、市审计部门做好对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加强对审计反馈信息的分析跟进工作,落实整改措施;五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六是不断完善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等相关制度,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了财政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规范化。
(三)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是财政法治工作的重点,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是我局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我局认真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按照《江门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原则落实到我局各个科室,充分利用报刊、板报、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将财政普法宣传工作常态化。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落实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宪法为“经”,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并带动全局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同时,以实施宪法为“纬”,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用宪法精神引领和推动财政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江门市财政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我局将宪法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局党组会多次组织深入学习宪法条例;邀请江门市宪法宣讲团成员之一赵宁同志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辅导培训、在宣传栏播放宪法学习宣传标语及图片等,在全局上下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风尚。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使财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此外,严格执行新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和人事、法制部门的要求,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学法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三是结合财政干部岗位培训,扎实开展财税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均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举办《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专题普法讲座、组织学法考试、依法行政培训班等活动,为财政干部学法营造良好浓厚的氛围。通过不定期组织检查、考试等方式,加大学法督导力度,将本年度学法考试及宪法学习考试作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推进提高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强法治文化教育。坚持普治并举,服务群众,着眼于广大群众的实际财政法律需求,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12.4宪法宣传日等平台,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环保税法、“营改增”等财政法律知识和财政政策,指导人民群众了解财政法律知识和财政政策,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分享公共财政建设成果,推动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财政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们离法治财政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创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财政民主化法治化决策,保障财政职能更好发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阳光财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努力。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1+1+9”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奋力开创江门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把江门建设成为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示范城市作出财政贡献。结合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处置化解,完善制度,防范风险;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四是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培训。以新修订财政法律法规为宣传和培训重点,加强对普法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研究,充分运用互联网、公共媒体、电话咨询、板报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财政普法宣传的影响和成效。同时不断完善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促进不断提高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省财政厅。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