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2025〕12号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293号)和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分配提前下达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的函》的分配意见,现调整下达2025年省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详见附件1、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级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省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按照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调整下达2025年省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分配表
2.调整下达2025年省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明细表
3.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