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2025〕55号
市卫生健康局,市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110号)和《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分配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函》的分配意见,现调整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具体金额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调整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