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2026〕51号
市卫生健康局,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6〕96号),现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 0010014,具体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使用好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按照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市卫生健康局于30天内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抄送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该项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标识为“A0403-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江门市财政局
2026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卫健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6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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