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氢能产业发展的基础,为了解我市大力推广氢能产业发展的可行性,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开展《氢能源产业发展研究》,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合作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国内合法注册、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熟悉国内外产业发展形势和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曾参与或主持开展国内新能源相关产业发展研究课题或规划项目;2015年以来拥有3个(含)以上氢能相关的技术发明或研究成果,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一)能高质量完成该项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氢能源产业发展研究》需对国内外氢能源产业发展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梳理,对发展氢能源产业的优势、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等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掌握江门市氢能产业的基础、优势与制约因素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提出江门市发展氢能产业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路径、突破点、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做到基础情况清晰、分析全面、建议可行、对策具体、实操性强。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受聘单位需在2020年4月中旬前完成研究报告初稿。2020年5月底前完成研究报告修改编制,包括完成意见征集及修改、专家咨询等工作,形成终稿。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20万元。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机构于2020年1月19日17:00分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8663 E-mail:jm_fgj@126.com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3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大湾区办 邮编:529031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