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略尾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台发改〔2021〕8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台山市川岛镇略尾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代码:2104-440781-04-01-711724)。
二、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略尾水闸并重建为2孔的水闸,其中1孔净宽6m,1孔净宽10m;修复水闸左岸40m连接堤;重建水闸管理楼;加固进闸道路600m;疏浚略尾水闸上游700m河床。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和《防洪标准》(GB50201-2014),略尾水闸为中型水闸,工程等级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按照《关于报送台山市略尾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1〕311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三、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52.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60.39万元,安装工程费459.8万元,勘察费60.22万元,设计费86.4万元,监理费44.81万元,其他费441.33万元(含预备费106.36万元)。
四、资金来源:由台山市统筹安排。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进一步优化设计,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六、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八、项目审批的相关依据:《关于报送台山市略尾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1〕311号)《台山市川岛镇略尾水闸重建工程财政资金的承诺书》。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3.关于报送台山市略尾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1〕311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台山市川岛镇略尾水闸重建工程
附件2
台山市川岛镇略尾水闸重建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备注:费用明细以报来概算书为准。
附件3
关于报送台山市略尾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1〕3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