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心医院:
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新能〔2021〕40号)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我市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要求,定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对你院开展节能监察,请按照监察内容,做好准备,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一、本次监察内容
1.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目标、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情况;
3.重点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二、需提前准备事项
1.现场监察时部分材料须盖章确认,公章需预留备用;
2.你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配合现场监察(若无能源管理负责人,则需要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需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配合监察);
3.现场提供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现场提供你单位能源计量与统计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天然气、水、液化石油气等发票);
5.现场提供你单位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需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系统导出打印)。
附件:1.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我市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
2.授权委托书(模板)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