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能综合函〔2021〕251号)转给你们,如需申报,请按通知要求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格式详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邮寄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能综合函〔2021〕251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炳乾,0750-3278613;邮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综合楼1楼11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