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蓬江区棠下大道、棠下镇中心商贸市场路边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蓬智停〔2021〕4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7〕1302号)和《关于调整市区路边泊位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江发改价格〔2019〕89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蓬江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路边停车泊位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根据停车位周转率、路外停车场资源及停车供求状况等因素,划分为三个类别路段。一类路段为停车资源严重不足、停车需求远超大于供给的路段,以路段停车位日均周转率在6车次以上为标准;二类路段为停车资源存在缺口、整合资源的路段,以路段停车位日均周转率在3-6车次为标准;三类路段为停车位基本满足、供求相对平衡的区域,以路段停车位日均周转率在3车次以下为标准。
蓬江区棠下大道、棠下镇中心商贸市场路边停车泊位和以后新增的收费路段暂按三类路段标准收费。为保障停车需求的变化,各路段每年可结合江门市智慧停车引导系统收集的车位周转率数据及其他方面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你司每年1月份将路段分类变化情况报送我局。
二、蓬江区棠下大道、棠下镇中心商贸市场路边停车泊位收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三、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四、以上标准自8月10日起执行,你司必须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此复
附件:蓬江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路边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9日
附 件
蓬江智慧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
路边停车泊位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