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你校《关于核准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生宿舍(20#)住宿费标准的函》(江职院函〔2021〕36号)收悉。根据原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规定,依据你校提供的《关于下达2020年8月江门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江财债〔2020〕15号),你校所申请的学生宿舍楼(20#)属于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列入引资新建公寓范畴,其收费标准可与之相对应。经研究,并对你校申请核准住宿费的学生宿舍楼(20#)的住宿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同意你校所申请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定为1800元/生/年(含水电费),自2021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请做好收费公示和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