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江门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1〕1757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申报时间
(一)非竞争配置项目
请各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于9月20日前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已纳入国家补贴生物质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请江门供电局及时对经营范围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报送。
(二)竞争配置项目
请各市(区)发展改革局组织拟参加2021年竞争配置项目于9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于9月30日当日填写申报电价。
二、做好地方分担补贴资金安排
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需地方分担的补贴资金,由项目所在地承担,请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商财政部门出具项目出资承诺书,并将承诺书于9月18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三、有序开展项目建设
请各市(区)严格按规划核准(审批、备案)建设项目,推动补贴项目按建设期限要求建成并网,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或更新核准、新建、新开工项目信息。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1〕1757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