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行业标准互认,深化江澳跨境金融创新,推动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在江澳跨境金融领域应用,我局拟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应用于跨境金融领域的企业信用评级标准研究》课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国内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或组织。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和澳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掌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布局、区域协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相关情况,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一)本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在江澳跨境金融领域的应用研究报告。立足江澳特色金融合作基础和江澳信用体系差异,在江澳两地分别开展调研,听取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对两地信用评级体系现状、差异进行分析,剖析推进江澳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互认存在的主要障碍,梳理提出信用评级结果在跨境金融领域应用的路径和建议,并于2022年7月底前形成报告初稿,8月底前形成报告终稿。
2.《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团体标准。由应聘单位牵头,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会同港澳有关商(协)会,信用服务机构、科研机构、企业代表等单位共同编制《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团体标准,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团体标准程序工作。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40万元(含)。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咨询、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和专家顾问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机构于2022年5月9日17时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6628
E-mail:jmsfzhggj@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邮编:529031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