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略尾水闸重建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申请》(台发改〔2024〕20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江门市水利局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台山市川岛镇略尾水闸重建工程重大设计变更。
二、工程建设主要变更内容包括重建水闸移至原址东侧内河,待新闸建设完成后封堵旧闸及拆除连接堤;主要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由天然地基变更为灌注桩基础;变更连接堤堤线布置,堤线长度由40m变更为103.5m。
三、变更后概算分项增加的费用,通过使用预备费及概算各分项费用之间调整解决,概算总投资保持不变。
四、其余事项仍按江发改投审〔2021〕19号文执行。
五、批复的主要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20)283)号)、《关于报送台山市川岛镇略尾水闸重建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4]347号)、《关于明确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