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高水平编制《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我局拟公开采购《江门市公共服务“十四五”终期评估报告》《江门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公共服务“十四五”终期评估报告》《江门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
二、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15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所提供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三、编制要求
(一)能高质量完成该项规划编制工作。能够全面准确的评估《江门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能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精准结合江门市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功能定位,系统梳理江门市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资源配置、服务供给现状与特征,科学预测“十五五”时期公共服务需求变化趋势,深入剖析公共服务发展对江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编制《江门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提出江门市“十五五”期间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创新思路、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清单、保障措施等,以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构建更均衡、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受聘单位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江门市公共服务“十四五”终期评估报告》,并形成《江门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研究大纲。经过深入调研,2025年8月底前,形成规划阶段性成果;2025年12月底前,形成较为成熟的成果;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衔接协调等工作;2026年5月底前,完成局内决策流程;2026年6月底前,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编制成果知识产权属我局所有。
四、项目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当对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建立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具体保密要求如下:
(一)中标人不得利用所获取、掌握的采购人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保密内容从事采购人及其他政府部门授权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不得披露、允许第三方使用。
(二)中标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守研究过程中知悉的项目相关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其秘密;
(三)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后,须立即将项目成果提交采购人存档,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四)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明确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环节的保密性要求,确保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性。
五、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近年完成过相关研究或规划项目,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六、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并按程序审批后签订正式协议。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5年5月29日17:00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6631
E-mail:jmsfzhggj@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8号楼1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经济科
邮编:529031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