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适应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和能源、车辆、道路发展形势,满足城区用油需求,布局合理的成品油零售服务网络体系,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将江门序号53#开平编码7#、江门序号54#开平编码8#等两个加油站规划布点调整至城区范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关于加油站间距设置有关要求,结合道路建设、市场需求、城乡均衡发展等实际情况,在不突破《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布点总量的情况下,将江门序号53#开平编码7#、江门序号54#开平编码8#等两个加油站规划布点调整至城区范围(详见附件)。
二、用于成品油零售网点建设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附件:《江门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加油站规划布点调整情况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