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公共机构,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申报主体
(一)支持范围。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先进节能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等4类。
(二)申报主体。1.以无严重失信行为的独立法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独立申报;2.以设备生产厂商、地方国企总部、节能服务企业、工业园区管委会、国有平台公司等具备项目管理权限或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进行联合申报。
二、工作要求
请市直各公共机构、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本系统、本辖区的项目征集工作,发动并指导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开展申报报告编制工作,汇总完成后请于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请报告纸质版(按附件模板格式编制,每个项目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包含本系统、本辖区所有申报项目)送至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市府大院8号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资源环境与节能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
2.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模板)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颜子翔,电话:0750-3278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