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核准〔2025〕4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报来《关于恳请核准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珠肇高铁运行用电需求,确保江门牵引站得到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505-440700-04-01-187681)。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新会区,属跨县(市、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
(一)变电工程:220千伏礼乐站扩建2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建设江门牵引站至礼乐站2回220千伏线路(接至礼乐站不同母线段)。牵引站侧架空出线按两个单回线路建设,礼乐站侧架空出线按同塔双回线路建设并与220千伏双礼线及220千伏银礼甲线互换线行,形成牵引站至礼乐站两条独立线行的双回线路。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6.1千米,新建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4.1千米,双回线路导线截面采用2×630平方毫米,单回线路导线截面采用2×240平方毫米。新建220千伏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92千米,新建220千伏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26千米,双回电缆截面采用1200平方毫米,单回电缆截面采用2500平方毫米。
本工程主要途经江海区和新会区,其中在江海区境内新建220千伏线路路径长约3.26千米(其中架空长约3.0 千米,电缆长约0.26千米)。其中在新会区境内新建220千伏线路路径长约8.12千米(其中架空长约7.2千米,电缆长约0.92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1065.8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2)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六、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1。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广东电网公司<关于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电规〔2025〕135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的复函>》(江自然资函〔2025〕832号)、《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初审意见的函>》、《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广东电网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核准立项的初审意见>》、《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征询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规划选线意见的复函》(江海自然资函〔2025〕210号)、《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珠肇高铁江门牵引站接入系统工程规划选线意见的复函》等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