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审〔2025〕23号
市民政局:
报来《江门市民政局关于报送江门市养老机构边坡隐患整治项目修改后工程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江门市养老机构边坡隐患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509-440700-17-05-102012)。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包括3处坡隐患整治,一是新会报恩养老院南侧边坡,总长约113米,采用方案为锚杆混凝土护面支护和锚索格构梁支护;二是新会怡园敬老院西侧边坡,总长约70米,采用方案为锚杆混凝土护面支护和锚索格构梁支护;三是棠下颐养院北侧边坡,总长约82米,采用方案为主动防护网被支护、动防护网放支护。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222.5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78.13万元,其他费用44.46万元(含预备费10.6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2026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属地政府资金。
六、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概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江门市养老机构边坡隐患整治项目概算核定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江门市养老机构边坡隐患整治项目
概算核定表
备注:费用明细以报来概算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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