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江门市企业诚信建设,公开、公平、公证评选诚信企业,拟委托第三方开展诚信企业评价标准编制服务工作。
一、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拒绝为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或将主体或关键工作进行分包。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内容
编制适用诚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做好诚信企业评价规范标准编制过程的技术跟进和技术服务,邀请香港、澳门专家参与诚信企业评价标准的评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布诚信企业评价的湾区标准,并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宣传培训。
三、采购预算和公开选取方式
(一)本服务费的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49000.00元;
(二)选取方式:价低者得,同等价格以方案最优或相关工作经验优先选取;
(三)中选单位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与采购单位于选取结果确定之日起15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四、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视财政情况支付本合同总金额60%。项目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视财政情况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剩余合同金额。
(二)付款方式
中选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由采购单位办理转账支付手续。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争议方式
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八、截止报名时间
2026-06-5 16:3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750-3277629
电子邮箱:jmsfgjzcfgk@jiangmen.gov.cn
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8幢8313室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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