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意见建议 | 意见采纳情况 |
1 | 支持水价调整,建议按方案一调整,以覆盖成本、合理收益,保障供水品质和服务水平。 | 予以采纳。选择方案一,既能有效缓解供水企业的成本压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供水设施维护,从而持续为大家提供优质稳定的供水服务;又充分考虑了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对大家日常生活的影响。 |
2 | 建议加强水质检测力度,确保水质安全,并公开水质信息,避免公众误解。 | 予以采纳。督促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加密水质检测频次,并定期通过政府官网、供水企业官网、供水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布结果,保障公众知情权。 |
3 | 建议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提升供水安全和服务质量。 | 予以采纳。老旧管网是影响供水安全与服务质量的关键短板,已转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跟进,督促供水企业制定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计划,争取“十五五”期间完成当前全部老旧混凝土供水主管网的更新改造。 |
4 | 建议简化一户多人口家庭用水申报程序。 | 予以采纳。我们督促企业优化申报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开通线上申报渠道,大家足不出户就能提交申请。同时缩短审核时间,让符合条件的家庭尽快享受到阶梯水价优惠。 |
5 | 建议对特种用水行业(如洗车)提供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或鼓励水循环利用。 | 予以采纳。已转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跟进,严格落实《江门市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对主动投入资金建设水循环利用设施、大幅降低单位用水量,创建节水型企业的特种用水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支持。 |
6 | 建议完善低收入群体及特定对象水价优惠政策。 | 予以采纳。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惠覆盖范围,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纳入执行减免用水范围。依托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信息,符合条件对象无需额外申请,自动享受水费减免,确保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切实减轻特殊群体经济负担。 |
7 | 建议强化成本约束和效率提升,确保调价与企业服务改进同步。 | 予以采纳。水价调整后,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审核供水企业的成本,督促企业压缩不必要开支、提升运营效率。同时,要求企业同步提升服务质量,比如加快抢修速度、优化客服服务、提高抄表准确率,确保调价后服务更优质。 |
8 | 建议供水企业建立常态化水费明细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水费支出透明可查。 | 予以采纳。督促供水企业在水费账单上清晰列明用水量、阶梯档位、单价、总价等信息,大家可以通过电子账单、线上平台随时查询,确保水费支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
9 | 建议将调价后新增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民生公用事业需求;相关职能部门应督促企业加强供水收入未来使用情况的监管。 | 予以采纳。相关职能部门督促供水企业落实专款专用,做好供水事业投入,保障民生公用事业的发展。 |
10 | 建议加强政策解释与节水宣传的意见 | 予以采纳。市发展改革局加强政策解读,并将建议转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跟进。一方面,供水企业通过社区公告、供水服务窗口等渠道,用通俗语言解读水价调整、阶梯水价、优惠政策详情等内容;另一方面,开展“节水惠民”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上门指导、案例科普等方式,普及低成本节水技巧,面向学生、企业、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提升公众节水意识,推动形成“合理用水、科学节水”的社会风尚。 |
11 | 建议按方案二调整水价,以应对未来成本压力,保障供水服务可持续性。 | 不拟采纳。方案二虽然能更好应对未来可能的成本上涨,但方案一能有效缓解供水企业的成本压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供水设施维护,从而持续为大家提供优质稳定的供水服务;又充分考虑了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对大家日常生活的影响。后续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成本监管、督促企业提升效率等方式,应对长远的成本波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