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审〔2026〕55号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发来《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江门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江应急函〔2026〕7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门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609-440703-04-01-929075)。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森林业队伍营房、物资储备库、训练场等设施,占地约51.3亩,建筑面积约18792平方米,训练场面积17300平方米。
三、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约9490.98万元,包含建安工程费用8100.51万元,勘察费64.8万元,设计费201.98万元,监理费131.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9.97万元,预备费451.95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7-202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剩余资金由市级财政配套统筹解决。
六、项目实施主体: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七、建设方式:项目采用代建制实施,代建单位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八、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九、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十、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一、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二、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四、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30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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