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
《关于江门市“爱心公园”入口广场工程申请立项的函》(江宣函〔2018〕103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打造我市城市示范性景观项目和复牌迎检亮点工程,同意实施“爱心公园”入口广场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0-03-01-000040)。
二、建设内容:广场地面、园林景观、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面积1121平方米,长约54米,宽约21米。
三、建设方式: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建设。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94.6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79.66万元,设计费3.3万元,监理费2.63万元,其他费用9.06万元(含不可预见费6万元)。
五、项目建设年限: 2018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完成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
九、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4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爱心公园”入口广场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 察 | |||||||
设 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设 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 项目估算总投资94.6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79.66万元,设计费3.3万元,监理费2.63万元,其他费用9.06万元(含不可预见费6万元)。 2018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