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住建大厦停车场收费申请书》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和《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7〕1302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勘察,经研究,核定你公司住建大厦停车场自2018年8月1日起按下表收费标准执行:
停放类别 | 车型 | 收费标准 | |||
临时 |
小车 | 工作日 | 7:00—19:00 | 2小时内 | 免费 |
2小时后 | 3元/小时 | ||||
15元(每天封顶) | |||||
非工作日 | 全天 | 1小时内 | 免费 | ||
1小时后 | 3元/小时 | ||||
15元(每天封顶) | |||||
摩托车 | 工作日 | 7:00—19:00 | 时间段内 | 免费 | |
非工作日 | 全天 | 2小时内 | 免费 | ||
2小时后 | 1元/小时 | ||||
5元(每天封顶) | |||||
月租 | 小车 | 室内 | 全天 | 24小时 | 250元/月 |
露天 | 19:00—次日8:00 | 过夜 | 150元/月 | ||
摩托车 | 室内 | 19:00—次日8:00 | 过夜 | 36元/月 | |
备注 | 超过免费停放时间后,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
请你司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