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的家属将一面印有 “雷霆出击 神速破案”的锦旗送到了新会公安交管大队古井中队,对民警快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履职尽责守护群众平安表示衷心感谢。
事件经过 日前,王先生在新会古井镇某村路散步时,不慎被后方车辆碰撞倒地,导致短暂昏迷。待其苏醒后,发现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随即报警求助,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王先生全身多处骨折。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因案发在凌晨,现场线索有限,民警攻坚克难,通过周边走访排查,当日便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身份,并于当晚10时许成功将肇事逃逸嫌疑人陈某抓获。 面对确凿证据,陈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警示 日常驾车出行如不慎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第一时间留在现场并及时报警,遇人员受伤更应提供必要的救助,切勿抱侥幸心理一走了之,若肇事逃逸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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