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编造本地交通事故谣言,最终付出代价。近日,台山警方快速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
当日,台山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工作发现一微信视频号发布了一段交通事故现场视频,配有“台山 大件事”等极具煽动性的标题,并已在一定范围内引发群众关注和猜测。经核实,该视频所呈现的事故画面并非发生在台山本地,系网民移花接木、随意编造地点信息。为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台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北门派出所联合处警,迅速介入处置。
经查,该视频发布者为马某某(男,28岁)。经问询,马某某承认,自己为吸引流量、增加关注度,在未核实视频来源和真实性的情况下,擅自标注本地地名并发布网络。鉴于其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马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同时,欢迎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线索,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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