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山一辆轿车因153宗违法未处理被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锁定,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学布控将该车查获。让人吃惊的是,在查获该车时,驾驶人竟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且名下还有两辆多宗违法未处理车辆!
1月18日下午,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监察到一辆号牌为粤J5xxxP的轿车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车存在153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累计记分值高达428分,应缴纳罚款金额达23300元。指挥室民警接报后,立即锁定该车,并根据车辆行驶轨迹、行驶习惯,科学安排警力巡逻布控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
16时许,该车在台城环北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在民警进行盘查时,驾驶人起初矢口否认自己驾车,民警通过指挥室传送的监控视频进行对质,在铁证面前,驾驶人沉默了。经现场核查,驾驶人甄某(男,39岁,广东台山人)涉嫌无证驾驶,该牌号为粤J5xxxP的轿车共有153宗违法未处理记录,于是民警口头传唤其到交警大队台城一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回到中队后,民警查实甄某为无证驾驶,粤J5xxxP轿车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检验和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民警还发现甄某名下另有两辆车涉嫌多宗违法未处理,其中粤JDxxx8轿车76宗违法未处理,粤J7xxx2小货车15宗违法未处理,两辆车的状态均显示“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
面对民警的询问,甄某对其无证驾驶、名下多台车辆多宗违法未处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甄某交代,他多年前参加过驾驶员学习考试,但屡次无法通过科目一考试。为了方便出行,甄某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购买车辆作为代步。由于车辆无法办理交通违章,也无法参加车辆审验,于是,甄某于2014年、2016年、2017年分别购买了三辆机动车,其目的是为了逃避交警的处罚。
目前,台山交警已对车辆依法暂扣处理,并依法对驾驶人甄某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将对驾驶人处以1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要暂扣行驶证和驾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要暂扣车辆、行驶证及驾驶证。请广大群众敬畏法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