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 号),规范我市驾驶人摩托车考试工作,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推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评判工作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23〕48 号)要求,我局起草了《江门市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并拟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19 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江门市公安局,并注明修改意见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 128 号(邮政编码:52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门市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983543188@qq.com。
附件:江门市摩托车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公安局
2024 年 12 月 5 日